1.參加慶祝建國70周年紀念五四運動100周年暨 “五四”青年大學習活動;
2.參加交投集團與交通運輸廳聯合組織的“全區交通運輸系統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培訓班”;
3.完成黨群工作部部門職責及部門負責人職責制定工作。